智库观点|加快提升开放前沿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面临新的形势和条件,需要我们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以自贸区(港)等为代表的开放前沿地区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已经探索出很多有益的经验,面向未来,开放前沿地区应积极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允许要素跨境自由流动的高水平开放制度与政策体系,着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形态。
一是扩大投资开放领域。全面落实最新版本外商准入负面清单,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在会计、财政、法律、金融、医疗、电信等重点生产服务领域逐步扩大开放范围。对标RCEP、CPTPP等国际先进经贸规则,将投资自由便利所涉及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等措施纳入负面清单中,提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透明度。适度减少禁止和限制条款,放宽外资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在要素获取、标准制定、准入许可、经营运营、优惠政策等方面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是构建高水平宜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简化审批程序,大幅度精简审批项目,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持续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多管齐下加快营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世界一流利企便民环境。建立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全面优化企业从开办到破产的流程管理,提高智能化服务能力,降低企业制度型商务成本。
三是提升跨境要素流动效率。在资金流动方面,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推动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简化跨境投资管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金融监管,探索推进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型跨境投资管理机制。在人员流动方面,继续探索自然人流动便利化自由化政策,建立吸引顶尖国际人才的特殊政策,提供国际高水平的人才就业环境与待遇,大幅度降低人才收入税负,实现与外籍重点人才来源地的社保体系对接。
四是优化货物通关监管模式。首先,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创新内陆和沿海口岸的联通模式,不断提高货物通关效率。其次,鼓励对企业分级和分类监管,扩大快速验放机制的适用范围,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掌握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以及能够开展系统集成创新的货物采取特殊监管,对防疫物资、战略物资等实行更便捷的流通措施,保障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最后,加强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应用,优化货物流转管理系统,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规范进出口监管流程,推动企业申报数据跨系统共享、多部门共用。
五是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集调解、仲裁、诉讼为一体的国际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提供更加国际化、优质化、高效化的司法服务。同时,着重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布局建立区域产权中心提供审查、确权、交易、维权等综合服务,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
(文/国研智库宜商环境研究中心 胡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