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报告|完善中国粮食产销区域平衡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2022-10-10 15:42:00BY: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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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作为“准公共产品”,在保障粮食供给、保证国家粮食安全问题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因此,完善粮食产销区域平衡机制,建立产销长效合作机制刻不容缓。郭军、彭超近日在《中国经济报告》2022年第5期撰文,针对完善中国粮食产销区域平衡机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第一,准确把握产销区域平衡机制内涵。平衡机制既包括粮食产销区域间的稳定平衡体系,又包括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品种间的稳定平衡体系。应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把市场规律的自发调节、国家宏观调控和省长负责制的自觉调节有效结合;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和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关系;要统筹解决生产、流通和消费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品种结构、品质结构问题;要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不断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

第二,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一方面,在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纵向补贴上,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尤其是商品粮调出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奖补力度;在主销区对主产区横向补贴上,探索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粮食主销区投入为辅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金。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依据粮食净调入量、粮食生产资源消耗等指标,科学估算主产区补偿规模。同时,在确定主产区种粮亩均收益标准的基础上,明确国家财政和粮食主销区补偿金支付标准。另一方面,不断强化粮食主产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补贴力度。

第三,建立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粮食“稳产保供”机制。根据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定位不同,可依据人均摄入热量与人均粮食占有量,弹性设定粮食自给底线。平衡区应至少满足常住人口的稻麦直接用于口粮用途的消费自给,主销区应至少满足农村常住人口的稻麦直接用于口粮用途的消费自给。第四,建立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按照“政策保本、经营增效”总体思路,立足国情农情,统筹兼顾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建立“一主多辅”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整理/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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