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视点|深圳是如何构造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作为全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近年来,深圳市不断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构建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资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出“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制度”“重构市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激励体系”等诸多人才创新举措,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的平台、项目、人才一体化建设机制,推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协同联动,创新体系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构,成为深圳创新发展的强大支撑。
第一,率先形成基础研究长期持续稳定投入机制。
深圳制定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以法定形式明确政府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比例,设立市级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技人才。同时,深圳大力引导支持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等方式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
第二,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机制。
深圳积极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项目遴选制度,择优选定攻关团队;实行“赛马式”制度,平行资助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人+技术顾问”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实行“里程碑式”考核制度,对项目关键节点约定的任务目标进行考核,确保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自主可控。
第三,建立科技成果“沿途下蛋”高效转化机制。
深圳依托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设立工程和技术创新中心,构建“楼上楼下”创新创业综合体,“楼上”科研人员利用大设施开展原始创新活动,“楼下”创业人员对原始创新进行工程技术开发和中试转化,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沿途转化,并通过孵化器帮助创业者创立企业,开展技术成果商业化应用缩短原始创新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的时间周期,形成“科研—转化—产业”的全链条企业培育模式。
第四,发挥政府投资杠杆作用,设立早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深圳以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成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构建引领和促进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按照“全球化遴选顶级管理人、全球化引进早期硬科技、全球化招募合伙人、全球化让渡属地收益”的经营理念,深圳成立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早期创业投资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创业类项目和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超额收益全部让渡,同时最高承担子基金在一个具体项目上40%的投资风险,助力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跨越“死亡谷”。
第五,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制度。
深圳积极促进科技人才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合理流动,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离岗创业和在职创办企业,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高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并获得报酬;允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企业科研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或兼职研究员。
第六,重构市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激励体系。
深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区分竞争领域和非竞争领域,对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的竞争领域,以人才市场价值、经济贡献为主要评价标准,建立“经济贡献越大、奖励补贴越多”的持久激励机制;对政府主导投入的非竞争领域,由“以帽取人”向以岗择人转变,由用人主体自主评聘“高精尖缺”人才,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第七,构建以“四个90%”为鲜明特点的企业创新生态。
深圳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形成“四个90%”的创新格局,即90%以上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来自于企业,让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唱主角,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第八,支持企业和战略科研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
深圳依托高科技企业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挥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的优势,构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建立“需求方出题、科技界答题”新机制,形成高效强大共性技术供给体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和行业领先企业联合组建,并获批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
(文/国研智库新基建研究中心 孙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