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视点|氢能产业发展亟需示范应用“破冰”

2023-04-07 10:50:50BY:lyw
【字体: 打印

2015年以来,我国燃料电池材料、部件、电堆、系统及整车等企业通过自身产业化攻关、协同创新及产业协作等方式,掌握了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形成了产业化能力,构建了初步的产业体系,产品经济性显著提升,燃料电池系统成本下降80%以上。与此同时,我国制氢、储氢及加氢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氢能供应能力初步形成,具备了支撑燃料电池汽车等终端应用规模化示范的能力。

一般而言,新兴产业发展初期以技术创新为主,科研机构、核心企业等主体通过技术创新获取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在接下来的产业化推进过程中,核心产业主体需要通过技术的工程化、关键部件的自主化及协同创新、产业协作等手段,构建初步的产业体系,大幅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为规模化示范和市场化应用创造条件。下一步的规模化示范阶段,规模经济将带来生产成本进一步下降,大批量示范推广带动产品性能进一步提升和产业体系健全壮大,进而实现新兴技术的产业化。

作为新兴产业,虽然我国氢能产业已发布国家级规划,并启动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但燃料电池终端的示范推广仍然较为缓慢,显著制约产业发展进程。燃料电池汽车方面,截至2021年底全国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数量不足9000辆。2022年1-10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仅为2700辆和2400辆,与年度示范推广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燃料电池终端应用方面,据初步统计,我国2019年以来投入运营燃料电池示范项目有20项左右。其中,2021年投入运营的项目占80%以上,以燃料电池热电联供项目为主,包含2项SOFC热电联供示范项目,及1项燃料电池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此外,一些地区和企业还开展了燃料电池叉车、机车、船舶、无人机、自行车、有轨电车等示范应用探索,但均处于小批量测试验证阶段。不难发现,我国其他燃料电池终端应用较少,燃料电池车辆仍然是氢能示范应用的主导。

针对当前的氢能产业发展形势,我国亟需采取扩大燃料电池终端应用、完善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创新示范推广模式等措施,迅速扩大燃料电池终端示范应用,从而“破冰”示范应用对氢能产业发展的制约,加快氢能产业化进程。

首先,明确示范应用路径,加大燃料电池终端推广力度。2025年之前,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为主,加大燃料电池重卡、冷链物流车等细分领域示范应用力度,在寒冷地区及商业运营领域探索燃料电池乘用车推广。聚焦大功率燃料电池终端推广,兼顾市场化探索,推进燃料电池机车、船舶及大型建筑热电联供、兆瓦级分布式发电等示范应用,开展燃料电池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示范。

其次,健全燃料电池示范支持政策体系。一方面,国家层面应围绕国家氢能产业规划,尽快完善“1+N”政策体系,加快出台氢能管理有关政策及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等环节建设管理规范,明确氢能供应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另一方面,地方层面需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燃料电池终端示范应用方案,建立示范应用领导及组织机制,围绕本地示范应用终端领域出台路线图和时间表,健全终端产品购置、示范运营、氢能供应等相应支持政策措施。

最后,加强燃料电池终端示范应用模式创新。结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等国家政策实施,加快探索适应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推广的商业模式及氢气大规模持续供应模式。构建燃料电池终端运营方主导,当地政府积极参与,大批量用户、终端产品供应商、氢能供应方、有实力的资本方等产业主体协同的示范应用新模式。

(文/张长令,2023年1月刊于《中国战略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