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导刊|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随着我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数据产业发展不断壮大,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属性不断凸显。《“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广阔市场空间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新经济导刊》2023年第1期刊发文章《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作者:欧阳日辉,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李涛,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二者均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文章认为,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双轮驱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数字技术的支撑下,数据要素已具备了“关键生产要素”的典型特征,是“生产要素中的要素”,数据要素化也成为数字经济繁荣的关键核心引擎。
基于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的视角,文章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一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重点突破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核心工业软件、量子计算、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技术与工业安全防护等核心技术研发,在通信技术、云计算、算法、人工智能、搜索引擎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话语权,加快发展以5G、全光通信、物联网等技术为代表的联接技术。二要重视研发和利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解决确权难、信任难、分享难、交易难等问题。三要加快科研创新管理体制改革。四要积极打造开源开放创新平台。吸引全球开发者团队、行业、企业和优秀的开源项目入驻平台,将大型互联网平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力量体系。
第二,以数据要素流通为中心加强数字基础设施联接能力。一要提升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成渝等数字经济发展聚集度高的城市群的基础设施联接能力,推进城市群内、城市群间基础设施的智能互联;加大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数字技术和基础设施的普惠性与可及性。二要遵循技术研发和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
第三,汇聚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尽快完善数字资源开放、共享和交易三个层次的配置机制。一是加强国家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二是引入强制许可制度,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三是实现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综合利用。
第四,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市场化配置数据要素。一是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企业应用场景的角度探索数据分类,支持交易机构运用数字技术基于场景确定数据估值定价,建立多层次分布式的数据交易平台。二是理顺监管部门、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服务商等参与方的关系,积极培育合规审查、估值定价、合约托管、争议仲裁等数据服务中介机构,鼓励和支持多元化数据交易主体参与多层次数据市场体系建设。三是强化中央与地方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整理/张菀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