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观察|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也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
《中国发展观察》杂志近期刊登了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王宾、杨霞共同署名的文章《新时期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述。
文章认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有三点。一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二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三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
文章指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的产权清晰、成员明确、运行规范的地域性集体经济组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分发挥动员、组织、协调、服务的功能,以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激活集体资源要素,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集体成员共同发展的农村集体经济形态。
与过去相比,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既有继承也有探索,它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创新发展的,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成果,具有“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鲜明特征,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内涵。
另外,各地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初步形成了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模式。
文章建议,新时期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强化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保障,加强对各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和规范,加大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整理/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