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视点|我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路径探讨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具有很强的消费引领和带动作用,是一国乃至全球消费市场的制高点。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区域消费中心”,上海、北京、广州、天津、重庆作为我国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城市,应积极借鉴纽约、巴黎、伦敦、东京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经验,进一步提高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同时营造良好的政策和营商环境,并加强品牌建设。
| 对照世界高水平标准深化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一方面,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优化政策体系,同时全面探索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以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引领消费。如建立健全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的消费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和市场推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广泛聚集全球优质市场主体和优质商品及服务,着力打造全球消费者集聚地和区域消费中心。
| 提升消费基础设施国际化水平,打造国际化的商业生态圈
一方面,学习对标国际一流,提升基础设施国际化水平。一是持续完善立体式交通线网,着力打造面向国内、连接全球的交通网络,同时强化市内交通设施与商业消费空间的结合,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二是充分依托自身优势,大力改善科教、文娱、体育类基础设施条件,同时积极筹划时尚体育赛事、文娱活动、展览活动等,从而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三是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消费者带来智能体验。另一方面,积极营造多种行业共同发展的消费生态。通过推动商业、文化、旅游、体育、会展等多种行业联动发展,实现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实现消费的规模效应。
| 加强国际品牌建设,提高城市国际知名度
一是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着力提高城市已有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营销能力。二是对照世界高水平的标准,积极引导本土企业增强品牌的创新和设计能力,全力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本土新品牌。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投放广告、举办各类推介活动等方式加强本土新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三是树立品牌保护意识,加强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将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护纳入品牌建设的全过程。
(文/国研智库研究部 赵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