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报告丨从北京看超大城市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
超大城市是国家和区域发展的关键增长极,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我国超大城市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协调城乡关系,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北京是典型的超大城市,集都与市、城与乡于一体,具有“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空间特点。近年来,北京高度重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已步入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新阶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佐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赵峥近日在《中国经济报告》2023年第3期撰文,总结了北京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并对今后城乡更为深度的融合提出建议,以期为其他超大城市开展城乡融合实践提供参考。以下是文章的相关建议。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组织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对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统筹协调,建议组建北京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和督导工作,各区参照组建相应领导小组。建议设立北京市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积极推进涉农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如加快修订《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加快制定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涉农地方立法,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加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相关标准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城乡融合发展。
积极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
认真学习借鉴部分省市尤其是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发布的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经验,在北京合适区域设立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主动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积极创造条件向有关部委申请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资格。结合首都特点,重点在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开展试验,为全国同类城市创造典型经验。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规划
制定北京市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适时完善既有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城乡融合发展方面的内容。将规划细化到每年的工作计划中,使规划落实落地。强化规划实施的问题导向,在规划实施中不断解决城乡融合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乡村地区的规划,提升农口部门的规划话语权。加强规划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构建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城乡交流轮岗机制。设立市区两级乡村规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乡村地区规划。
大力推进城乡科技产业融合创新
充分发挥北京郊区乡村土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利用城区至郊区交通不断改善的机会,将城区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孵化基地等转移到郊区乡村,或者在郊区乡村设立分支机构,打造富有特色的京郊科创生态圈。加快推进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和科技应用场景建设,建设智慧小镇、智慧社区、智慧乡村。积极推进城区企业和项目向郊区乡村转移,建设京郊特色化、高端化、绿色化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在京郊建设商务型、休闲型、艺术型、研发型庄园集群。将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十六园”的科技产业融合功能向郊区乡村延伸,推进郊区乡村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等多种方式,推进城区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到郊区乡村服务。建立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探索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
不断深化郊区乡村综合改革
依托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深化郊区乡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郊区乡村投入比例。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农民各类产权入市交易,并为城区人才来郊区乡村获得农村产权及产权转让提供服务。积极开展京郊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多样化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整理/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