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视点|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5个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今年是我国自贸试验区发展十周年,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已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选择。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选择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任务。自贸试验区作为制度型开放高地,“先行先试”贸易投资新规则,引领和推动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我国成为140个国家/地区主要贸易伙伴,与全球26个国家/地区签订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21个自贸试验区向全国复制推广了278项制度创新成果。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21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达到1296.6亿元,同比增长8.2%;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8.4%的外商投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既是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深刻理解把握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对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意义,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路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将实现全生产要素最佳配置,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外商投资管理改革,有助于高标准建设贸易强国,培育国际经贸合作新增长点,有助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对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促进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加入CPTPP和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顺应全球产业发展和国际分工趋势,主动对接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我国积极参与RCEP,推动加入CPTPP和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将为我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积累有利条件、提供实践支撑。同时,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坚定不移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向全球持续释放积极信号,为世界提供更多发展机遇。
(文/国研智库 盛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