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报告|新型举国体制下关于技术创新研发的思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谈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时,明确提出“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我国开展磁浮交通技术研究已经30余年,但最主要的系统技术创新、工程应用和产业成果集中在最近的20年。如同其他的重大装备研究项目,磁浮交通技术研发及发展也经历了跌宕起伏的过程,呈现螺旋式上升的特征,整体上逐步走向成功。这个过程中有很多值得思考、总结和讨论的经验,也是新型举国体制在具体创新研发与产业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实际场景和可借鉴的典型案例。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副研究员王则灵,同济大学(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上海市多网多模式轨道交通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洪少枝在《中国经济报告》2023年第四期撰文,从历史思维的角度,以磁浮交通系统技术创新研发历程为实例,对新型举国体制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建议。文章要点如下。
一、重大科技和工程研究需要厘清三组关系
毫无疑问,磁浮交通系统的创新研究主要属于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而不是基础科学研究,需要厘清以下三组关系。
一是针对全系统技术创新与关键技术突破的缓急问题。“卡脖子”的技术都是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对高端装备系统而言,关键技术攻关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首先要做好体系性研发的顶层设计和全方位准备,理顺整体规划和技术路线,然后进行重点攻关、逐个突破。高速磁浮重大科技专项的成功组织,得益于一开始就较为完善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而同样是在上海,作为国内较早规划的由龙阳路到临港的中低速磁浮工程,因由上海市支持的重大科研项目未能实现全部攻关目标,工程项目实施最后无果而终,较为可惜。
二是系统集成与科研管理的区分与融合。针对装备系统的创新研发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尽快掌握和具备全系统规划设计能力即系统集成能力是关键,也代表整体能力和水平。重大专项需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维组织科研管理,但系统管理不是系统集成,二者在整个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既有区分,又需要紧密结合、共同作用。磁浮上海线建设时,外方完成全部可行性研究;在磁浮沪杭线建设前期,已转变为由中方牵头组织全部工程可行性研究,外方由系统集成商与总体设计单位,转变成为零部件供货商。这一上一下的变化,体现的是中方团队在国家重大专项研究支持下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全方位提升,特别是系统集成、系统规划与设计能力的提升。
三是创新研发、工程应用和产业培育应联动发展。三者实际上是不可硬性分割的闭环,在市场需求导向下,三者相辅相成,成为推动重大装备研发与市场化的共同力量。即使在新型举国体制下,市场需求也是需要考虑的首要前提条件,无论该需求是关于经济发展,还是针对国家安全等特殊领域。产业培育和发展是目标,创新研发是实现路径,工程应用是催化剂与检验尺。长沙磁浮工程较好地实现了这一点,基于湖南省较为雄厚的铁路与轨道交通产业基础,以及既有的磁浮研究团队的长期积累,通过以一条线拉动产业培育,进而提升和完善整个系统技术研发与制造水平,并进一步拓展至新项目和新线路的应用。在此过程中,实现技术水平提升、产业培育发展以及创新研发的良性循环。
很重要的一点是,支持创新研发和工程化、产业化的综合测试基地及试验环境极其重要,其甚至不仅仅是加速器,而是起着孵化器的作用,对科技创新及产业转化的成功起到决定性作用。无论日本花费高代价建设作为高速磁浮中央新干线工程线路之一部分的山梨试验线,还是美国Hyperloop在内华达州建设的试验线,以及国内各高校、企业建设的几条磁浮试验线,包括大同的超高速磁浮试验线、同济大学的常导高速磁浮试验基地和磁浮上海线、国防科大和中车唐山公司内的低速磁浮试验线、中车株机厂和中车青岛四方公司内的组装线等,都是研发和设计、制造、集成调试、产品型式试验和检测,以及工程化系统综合测试与试验等必不可少的科研基础设施。德国Emsland常导高速磁浮试验场的拆除,标志着德国磁浮系统技术领先时代的终结。从这一点上看,由于各方面原因未能圆满解决涉及科研资产、创新研发等需要的“部地协同”“校企协同”机制问题,导致上海临港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基地被拆除。这是非常遗憾的。
二、举国体制与协同创新
举国体制在国内外都曾发挥重要作用。例如,我国“两弹一星”时期的中央专委会、美国的国防先进研究计划署(DARPA)等,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阶段都承担过特定的任务和使命。
新型举国体制的客观环境和条件与过去实施举国体制时有较大差异。例如,目标或宏观激发阈值由保证国家安全为主转向保障国家发展和安全;组织形式和模式从行政指令调度为主转向以市场机制和行政组织相结合;宏观科研创新背景已转变成正处于“全球化”和“逆全球化”等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进程中,全球技术创新和产业协作格局亦正在重新断裂、分割、并合与重组,并不断演进;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和面临新挑战,等等。但举国体制在特定条件下无疑是“集约式创新”,在当下和将来无疑仍然有实施的必要,只是需因事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此,最需要的是进一步取长补短,汲取举国体制的优点、优势和经验,在新时期进一步完善和发扬光大。
创新研发需要多方面力量协同配合,特别是涉及高精尖技术的重大装备系统更是如此。但是在完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和资本的逐利本性和研发过程中所需要的奉献性投入以及产出的不确定性和长期性,往往是有冲突的,并直接影响创新结果与绩效。实施新型举国体制的目标和最大贡献,一是统一和集中决策,避免决策分散;二是强化协同、提升组织效率,避免各自为政、力量分散;三是统筹与协调资源调配,确保目标实现,避免资源瓶颈或浪费。总体上说,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
协同创新或创新过程中的协同合作,不是靠行政指令能够完成的,在创新研发的专业组织管理和行政指令调度之间,应该有明确的界限,确保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实施新型举国体制,必然有特定的重大目标和特别的紧迫性,否则无需从举国层面动员人力物力财力。更多的时候,需要重大科技专项能够在各参研单位之间得到协调与平衡,形成外部的协同效应、内生的协同能力才是最重要的。磁浮重大专项研究过程中曾出现在没有牵头组织单位情况下,由科研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整个创新研究工作的情况。最后,事实证明由一家较为权威的单位牵头组织整个项目研究更好。这也体现了重大科研项目协同创新的必要性和牵头单位的重要性。
三、开放式创新与共享机制
当今是开放式创新的时代。经过几十年的全球化发展,经济、科技、人文、教育和人才的深度交流与合作,逐渐形成了一个世界性的开放式创新网络平台。跨国企业基于产业链优化所构建的、在全球布局的从规划、研发、设计到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的体系网络,进一步强化了开放式创新网络在各国之间的快速构建,并逐步磨合形成较为完善的开放式创新体制机制与共同认可的规则。
重大科技项目需要开放式创新,更需要共享。开放式创新最终也必须面临科研成果特别是知识产权成果如何共享与分担的分配机制问题。这一点在重大科技项目或者创新研发中同样存在。良好的成果共享与分配机制能够进一步促进科研团队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与融合,提升创新的效率和效果,但如果激励不善,则适得其反。在整个磁浮系统技术研发的过程中,开放式研究创新和知识产权成果分配一直是各参研单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一直在不断优化完善。
四、组织体系与创新活力
组织是项目管理成败的决定性因素,科研创新也不例外。我国的核潜艇项目在初期启动时,也是由于组织与决策管理问题,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后来纳入举国体制内实施才得以成功。重大科技项目的创新研究,由于存在不同技术路径的结果不确定性和需要开展科技攻关的实质性投入,开放、开明、灵活的项目组织与管理体系尤为重要,否则难以激发各项目团队和参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在磁浮系统研发过程中发现,央企、地方国企、集体企业、民企、高校、科研院所等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运行体制的创新研发主体在不同的组织体系中,创新活力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也可为其他重大科技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自主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公认的规则。即使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进程中,或面临部分国家谋求技术脱钩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也同样重要和必不可少。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各个环节,应该完全融入自主创新研发的全过程。同时,也要从全系统研发的整体绩效出发,做好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机制设计。磁浮系统技术研发的成功,包括高速磁浮技术和中低速磁浮技术,都深深得益于研发前期知识产权工作前瞻性的整体工作规划。
实际上,目前国内企业,甚至部分大型企业集团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不同所有制和规模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能力差异也较大。自主知识产权既是自主创新的目标,也是其保证。一方面,在紧密跟踪全球最新专利技术的过程中,学习、吸收既有的技术思想和方案,可为创新研发提供非常好的借鉴和指导。另一方面,有效地规避研发和后期产业化过程中不必要的知识产权风险,以及闭门造车所导致的无效研发投入,并有助于集中优势资源投入研发工作;同时,以构建覆盖全系统的专利技术体系为目标,也能够有效指导系统技术研发与关键技术的重点攻关。
在创新研发中,要处理好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关系。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取消了对专利在申请阶段的费用资助,究其原因,是此前的专利资助政策直接降低了发明人的创新成本,同时与无价值专利申请量暴增有直接相关性,甚至有滋长恶意申请专利的部分效用。据2005年的一项测算,某市在知识产权的资助政策方面,一项发明专利所获得的国家级、市级和区级资助费用,可以基本覆盖近20年的专利申请成本,甚至还略有结余。而自主创新更重要的是取得能够自我掌握、不受别人知识产权限制或控制的新技术、新装备系统,在全球化的今天,应该是基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因此,自主创新应该是目的,自主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前提和保证,自主创新不能闭门造车。但是,自主知识产权不能作为创新的目标,否则是舍本逐末。对自主创新来说,过程和结果都很重要,甚至同样重要;对自主知识产权来说,需要的是结果,可以有过程,但如果没有自主创新的基底支撑,则缺少实际的法律和市场价值。
(整理/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