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视点|十年共建“一带一路”:新起点新机遇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5周年。本月将在北京召开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是纪念“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的最高规格的国际活动和国际合作平台。在新的起点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将为沿线国家带来重大发展机遇,助推全球化进程。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取得积极成效
十年来,我国与沿线国家投资贸易水平持续提升。2013-2022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物贸易额从1.04万亿美元增加至2.07万亿美元,翻了一番,年均增长8%。2022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规模占全国外贸总值的32.9%。中欧班列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和明星品牌。截至目前,中欧班列已累计开行7.7万列,通达欧洲25个国家和地区的217个城市,运送货物731万标箱,货值超3400亿美元。同时,西部陆海新通道、中老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比雷埃夫斯港等一批标志性项目相继建成。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已覆盖我国中西部18个省(区、市),货物流向通达全球10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港口。十年来,我国已同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合作文件。此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大部分成员国已加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国家。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迎来新起点新机遇
“一带一路”已成为有史以来全球规模最大、共同受益最多的国际公共产品。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总量占全球比重由2000年的21%上升至2022年的43%,其国际影响力和全球治理话语权不断增强。世行《“一带一路”经济学》报告测算,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每年将为全球产生1.6万亿美元额外收益,意味着全球GDP将额外增长1.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是世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既是维护我国发展和安全利益的需要,也是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期待的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对增强国内外市场主体在中国市场长期发展的信心尤为重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比前一版增加239条、修改167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跨境数据流动、数字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国际规则制定,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体现了我国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
|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国内地区探索
上海: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企业来沪投资。2022年,位于上海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新增59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参与者。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累计分别达到922家和544家(截至2023年上半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超过千家境外机构主体通过直接投资渠道和“债券通”渠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中包括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阿联酋和菲律宾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163家境外机构主体,持债规模近万亿元。
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十年来,福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进出口总额约4.4万亿元。福建近1600万海外乡亲遍布世界各地,其中约80%集中在东南亚。福建把东南亚作为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重点区域,目前东盟已经成为福建最大的贸易伙伴、第二大对外投资目的地和重要的外商投资来源地。
新疆:开通双边国际道路运输线路118条、占全国的1/3以上,建设跨境国际光缆26条,初步形成公路、铁路、民航、通信、管网、电网“六位一体”的互联互通网络体系。新疆正着力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头堡。目前,新疆同25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21项合作协议,与17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对外投资覆盖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成4个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交流越来越密切。(文/国研智库 盛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