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报告|从乡村振兴视角看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当前,普惠金融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村金融一直是金融领域的难点,其背后的原因包括农村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商业性金融与普惠金融目标背离等。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孙仲正,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张汉龙(现供职于中国银河证券),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教授曹汝华在《中国经济报告》2023年第6期撰文,围绕如何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提出政策建议。
一、以人为本,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首先是认识到金融要服务于劳动者。开展普惠金融工作的过程中,要更多站在劳动人民的角度,了解人民需要什么样的金融产品,能否提高人民的收入、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普惠金融从业者要有主人翁意识,把客户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普惠金融作为政治任务而非仅仅是经营业务,体现工作的社会价值而非仅仅是经济价值。
二、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非商业性金融的作用
设置全民所有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主导普惠金融业务,并配合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共同组成普惠金融市场的供给端。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以某种特定政策性金融业务为其基本业务活动的金融机构,其天生带有促进社会公平、稳定发展的使命,符合普惠金融发展的需要,属于非商业性金融。从经营目标的角度看,政策性金融机构除经济目标外,还会把社会稳定、市场安全等目标作为制定决策的考量因素。从产权结构来看,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由政府以及政府机构出资,根据普惠金融业务的特点也可以由地方集体组织注资。针对普惠金融产品的利润分配,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尽可能降低利率,将息差中产生的经济利润更多地分配给普惠群体,可收取必要的手续费以维持经营和激励员工。
三、强化引导与监管,构建合规且务实的普惠金融生态
普惠金融工作者应加强对普惠群体在使用金融服务过程中的引导服务,一方面发掘其投资意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引导其合规操作,降低违规操作所引致的风险。对金融机构来说,应明确自身定位,做好金融服务,帮助劳动者创造财富。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需要更多关注普惠资金用途,尤其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数字人民币,使得资金可追踪,保证业务合规开展;与各部门加强沟通,打通信息壁垒,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稳步降低普惠群体综合融资成本,服务好普通民众。
与此同时,执法部门需要加强普法教育,引导普惠群体学习并遵守普惠金融相关法律,尤其是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普惠群体自身的利益。
四、财政政策引领,助力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
在当前货币政策较为宽松的时期,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主动性、可控性,发挥宏观经济的乘数效应。对于普惠金融,财政可以采用较为积极的政策,例如提供贴息、担保等,结合中短期的扩大政府采购等政策,为市场注入信心。通过扩大财政支出,帮助普惠金融的净利润向传统金融行业靠近,尤其要关注与普惠金融相关的实体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提升,使普惠金融进入内生增长阶段。
五、完善普惠金融评价体系,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金融行业应当重视来自普惠群体的各类资金使用需求,在评价体系上给予普惠群体以及中小金融机构更多容忍度。一方面,要消除普惠群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金融机构需要增强对中小企业的调研,掌握企业上下游供应链、实际产能、订单充足率等情况,同时结合大数据、信息平台等工具,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另一方面,要体现出普惠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除去考虑金融产品的成本收益外,还应当考虑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等因素,例如对于提供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以及针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的服务机构,适当放宽融资限制。金融机构对于新发展阶段的各类新需求应积极展开评估,立足普惠金融创新,深挖长尾客户的有效需求。对于一些小众但是合理的需求,可以按情况发起专项融资计划。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金融机构可以推出不同品种的普惠金融产品,丰富金融产品的期限结构,降低金融产品利率,细化融资领域,完善普惠金融产品体系。(整理/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