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报告|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民营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重视创新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创新主力军地位持续巩固。调研发现,科技创新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动力,但实践中仍存在制约企业创新的挑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高太山在《中国经济报告》2023年第6期撰文,针对如何促进民企创新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多措并举破解民企人才引进难题。加大对择业民营企业“荣誉感”和年轻人吃苦耐劳精神的宣传力度,树立各行各业就业都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价值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做好大专院校、技校等专业的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在课程设置、实习基地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加强合作,扩大专业技能人才、新兴领域人才供给。加快完善民营企业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制度,在人才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清理按企业性质差异化设置福利待遇的行为,做到“一视同仁”。
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科技创新资源。优化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重大项目或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加快清理立项单位在申报活动中设置的单位性质、营收规模、特定行政区域、申报人社保缴纳地及缴费年限等不合理评审条件。借鉴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的做法,在各类科技项目、科研基金中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或专门设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研资助项目。加强科研项目申报意向公开管理,提高项目申报信息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科研项目申报活动。
优化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探索科技企业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科技贷款风险管理模型,提高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信贷人员考核方法,让资金敢于流向民营企业。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和税收优惠政策,拓宽投资多元化退出渠道。
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侵权定罪量刑标准,加大侵权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优化诉讼流程,减少诉讼周期,提高企业维权便捷性。加强数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利用数字技术识别违法侵权行为,提高保护效率。借鉴欧美国家经验,尽快研究出台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降低企业自我保护成本。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
加快监管制度创新。完善创新型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加快制定创新型产品相关标准,短时间内国家层面的标准难以出台时,可考虑制定临时性办法,让新产品尽快商业化,在推广应用中积累监管经验。简化新技术新应用上线前的“双新评估”,试点引入企业“承诺制”“备案制”等管理模式。完善第三方认证体系。加强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
(整理/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