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报告|以单边开放形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重大突破
适应大势、抓住机遇,向东盟单边开放,实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重大突破,是我国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务实选择。在这个特定背景下,海南自由贸易港需要服务我国改革开放全局,在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构建、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重大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中国经济报告》2024年第一期撰文,论述了以单边开放形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重大突破的战略意义。
一、向东盟单边开放是一项“大国策”
向东盟单边开放是我国作为经济大国的战略选择。从近现代经济发展史看,英国和美国都先后实施了80余年的单边开放政策。英国从1846年废除《谷物法》到1932年通过《进口税法案》为止,实施了80余年单边开放政策;美国从1934年出台《互惠贸易协定法》到 2016年特朗普政府实施“美国优先”政策为止,也实施了80余年的单边开放政策。通过实施单边开放政策,英美均实现了全球优质要素的有效集聚,相继成为全球经济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
向东盟单边开放将助力东盟释放增长潜力与发展活力。保持经济快速、可持续增长,是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东盟多数国家的核心关切。2023年,东盟提出打造“增长中心”的设想,并正在制定《2025年后愿景》。总的看,东盟对我国开放市场有迫切需求。为此,需要顺势而为,跳出现有“增量拓展、对等开放”的合作框架,以向东盟单边开放尽快实现我国市场规模优势与东盟经济活力优势的叠加,释放东盟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
向东盟单边开放有助于打造稳定安全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网络。一方面,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的挑战增大,不确定性明显增大;一方面,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化的趋势增强。在这个特定背景下,构建更加稳定、更具韧性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成为中国与东盟的共同需求。向东盟单边开放,将增强中国市场在区域分工协作中的特殊作用,并由此构建起“中国研发+东盟组装+中国市场”“东盟资源+中国智造+ 中国市场”等产业链价值链,强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
向东盟单边开放将为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带来积极影响。鉴于东盟经济快速增长及其地缘战略地位的明显提升,世界主要大国纷纷加大对东盟的战略投入。向东盟单边开放,是我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重大举措。由此,将形成以海洋经济合作促进海洋治理合作等关键领域的重要突破,也将有力彰显我国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行动,对全球区域经济合作带来重要影响。
二、抓住向东盟单边开放的时间窗口期
未来2-3年是形成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格局的关键时期。中国-东盟经贸合作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的新阶段,双方合作需求增大,合作空间增大。尽快向东盟单边开放,将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一个重大突破点。这既有重大的战略性,也有相当大的迫切性。
未来2-3年是我国向东盟单边开放的重要机遇期。以数字经济合作为例。目前,数字贸易规则成为全球经贸规则博弈的焦点,东盟各国已同意加快《东盟数字经济框架协议》谈判,预计将在2025年签署。在域外势力干扰下,这个协议有可能包含排他性条款。在此背景下,要依托我国技术与市场规模优势向东盟单边开放数字经济市场,构建区域内统一的数字经济发展合作框架,为我国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提供重要平台。
以向东盟单边开放的特别之举取得高水平开放战略布局的重大突破。开放市场是推动构建和平、合作与发展的周边关系的重大举措。在突出发展导向、单边让利、包容共享,主动分享我国经济发展红利的过程中,有助于实现与周边国家的长期利益的融合,提升东盟国家对我国崛起的正向认知与期待,在错位发展、开放合作中强化各自功能作用,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三、向东盟单边开放的条件成熟
东盟对我国实施单边开放政策有很大需求。IPEF框架下美国对东盟开放市场的可能性非常小,东盟对我国市场进一步开放有相当大的期待。比如,东盟对我国的海工装备、渔业技术、资金、市场等有较大的需求。此外,我国企业对布局东盟的需求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开拓东盟贸易作为重要的商业战略。
我国向东盟单边开放的条件具备。从我国情况看,经过改革开放 45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拥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和最大最有潜力的市场。同时,我国贸易结构持续高级化。目前,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占比超过95%。从趋势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东盟的经贸互补性将进一步提升,经贸合作潜力与资源配置效率也将明显增大。
向东盟单边开放的风险可防可控。无论是工业制成品市场、农产品市场、服务市场、金融市场还是人文交流领域,单边开放的风险都可防可控。以大米贸易为例,按现有规模初步估算,即使东盟四个主要产稻国对华稻米出口占其稻米出口总额的比重由目前的16.24%上升到50%,也仅占我国稻米总产量的3.27%。
向东盟单边开放符合国际惯例。一个经济体主动实施超过现有开放水平的相关举措,符合国际惯例。我国对东盟单边开放,建立在与东盟签署自贸协议基础上,本质上是开放水平的升级。也就是说,向东盟单边开放不但不违反WTO规则,且有可能成为引领新一轮自由贸易的重要推动力。(整理/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