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阅享|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需求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完善,已构建起较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绿色金融资金规模增长迅速。尤其是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也应看到,绿色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仍处于初步探索中,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不仅需要金融业和资本市场的改革,也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一) 制定绿色金融标准通用性目录,明确农业绿色金融支持范围
可学习国际社会主流和权威的认定标准(如赤道原则、ESG 评价标准),政府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制定绿色金融标准通用性目录,使各金融机构在认证农业绿色金融业务时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明确农业绿色金融支持范围,提高业务效率,降低监管风险。
(二)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改善绿色农业融资主体的信用环境
政府、金融机构等协同推进农户、小微企业和家庭农场等涉农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并纳入“绿色信用”相关因素,可依托碳标识,将低碳生产过程纳入农户绿色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中,注重数据实时更新,全面、准确地反映涉农主体的综合信用水平。
(三)用好财政激励政策,优化绿色金融的生态环境
建议通过财政贴息、税收减免、投资补助等财政性政策设计,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或提高其收益,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
(四)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绿色金融体系
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积极探索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既是农业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金融机构贯彻中央“重中之重”战略部署、实现业务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和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以促进农业绿色金融的发展,可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下设一个专门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子基金,专项基金不仅可以为商业金融不愿涉足的农业绿色发展项目投融资,还可以通过为重点农业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担保的方式,撬动商业金融资金,有助于分担商业金融的风险。鼓励商业金融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领域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搭建有效的绿色信息共享平台,提升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借鉴国际社会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制度的实践经验,我国在政府层面,需要加强环境执法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同时在充分保护隐私与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构建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企业和金融机构强化气候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确保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投资主体和项目的绿色发展状况,提高绿色金融信息披露的监管效率。
(以上内容摘自《从大水大肥到减排固碳:农业绿色发展18讲》一书)
(整理/贾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