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书摘|信托业助力金融稳定
信托公司应进一步加快战略转型,坚守风险合规底线,提升专业能力,为金融稳定贡献行业力量,从而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
(一)加强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信托公司应时刻牢记将控制业务风险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开展业务经营,不断增强自身的品牌影响力,打造具有信托特色的专属发展模式。一是要加快战略转型。伴随信托业务新三分类落地,未来信托公司展业方向将更加清晰、明确。因此,信托公司应坚定转型决心,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打造以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为主的信托业务体系,提高信托服务实体经济有效性。二是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信托业需以新三分类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严格遵守监管政策,坚决按合规性要求展业,对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三是要坚持风险防范与创新发展并举。目前,信托业制度与基础建设不断完善,信托监管更加科学规范。要坚持风险防范与创新发展齐头并进,筑牢信托安全发展的底线,同时,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创新服务模式,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如信托业要加大对资产证券化领域的服务力度,推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降低企业杠杆,修复受损资产负债表,提高服务质效。
(二)发展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助力风险处置
不良资产因具有安全边际高、逆经济周期性、准入门槛低等特点,近年来被各类投资机构广泛关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面临债务危机、处于重组或破产过程中的企业(困境企业)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委托,为提高风险处置效率而设立的信托。近些年,风险资产规模不断增长,为信托业发展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提供了市场基础。信托公司要主动应变,针对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模式特点,不断提升开展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所需配套能力,进而提高风险资产处置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助力金融市场风险化解,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具体来看,考虑到风险处置业务具有非标化、属地化、投行化等特点,信托公司在介入该类业务初期阶段需要借鉴成熟的交易结构和成熟案例,积累客户资源和经验,搭建专业的风险资产运营体系和IT 系统,逐步打造具备更强资产管理能力、尽职调查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退出能力的专业不良资产投资业务团队。
(以上内容摘自《构建服务共同富裕的金融体系》,有删改)
本书内容聚焦于金融体系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从我国金融实践出发,研究金融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共同富裕的路径,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是重要影响因素。本书课题组在研究中注重结合中国的金融实践,同时也注重借鉴国际经验,力争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整理/吴若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