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书摘|信托业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共同富裕”是要让全体人民平等享有发展成果,核心是分好“蛋糕”。分好“蛋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途径。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
初次分配是基础。在初次分配阶段,市场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信托是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安排,在初次分配阶段,信托公司可通过信托理财产品、员工持股计划拓宽居民收入渠道。例如,在监管引领下,信托公司通过加快战略转型,提高主动管理能力,为投资者创造社会财富。同时信托公司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助力科技创新发展。通过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助力社会财富“蛋糕”做大,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二次分配是关键。二次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由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通过二次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分好“蛋糕”。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在二次分配阶段,可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完善信托服务模式,更好助力二次分配。一是信托公司可通过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参与政府主导的个人养老金、企业年金的市场化管理运作,促进其保值增值,完善社保服务体系。二是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信托公司可积极发展契合老年客户需求的养老信托业务,助力养老体系第三支柱建设,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信托特色赋能。三是依托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领域积累的有益经验,通过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种方式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共同富裕社会基础。
三次分配是辅助。在三次分配阶段,可借助慈善信托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三次分配层次,促进共同富裕建设。信托公司可以提高专业能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为高净值人士提供完善的慈善方案,扩大慈善财产来源,促进保值增值,加大对弱势群体帮扶力度,更好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