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建言|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

2024-09-05 10:03:08BY: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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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挑战,建议立足于我国已有实践,借鉴国际有益经验,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继续优化政策。

一是进一步深化区域金融支持政策。首先,要继续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定向支持。其次,可考虑针对重点欠发达地区的重点领域,在金融机构准入、监管等方面出台特定优惠政策,推动当地金融业发展壮大。再次,可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提出适当财政贴息和奖补措施,降低金融业发展成本,吸引外部金融资源流入。最后,要进一步提高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服务效能,探索与当地商业银行创新合作方式,弥补当地服务网点少的不足,加大对当地的支持力度。

二是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适时择地推广。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及时合理调整试点目标、任务和内容;对于经过一段时间探索的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及时结束试点并对其进行总结,特别是需要研究哪些政策措施可在何种范围内复制推广

三是进一步提升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能力。首先,要引导金融机构总部特别是国有大型银行总行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分支机构的对口支援和扶持,特别是向资金、人才等领域倾斜。其次,要加快金融科技在中西部地区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利用科技赋能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最后,要帮助欠发达地区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及时识别、化解金融风险。

四是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区域协调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引导基金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在支持创新、产业和区域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议未来一方面,推动已成立的跨区域政府引导基金加速落地,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另一方面,鼓励各地引导基金将推动跨区域合作纳入政策目标,尤其是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产业基础较强的地区,可探索引导基金项目资源共享,提高基金投资效率。

五是进一步促进区域间的金融合作交流。一方面,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进一步打破区域行政的隐性壁垒和市场分割,促进资金等金融资源在区域间的流动;另一方面,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共用,如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构建统一的企业资信评级标准和相互认定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以上内容摘自《构建服务共同富裕的金融体系》,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