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鸣:创新发展数字贸易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面对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加快构建的新形势,要坚持以制度型开放引领数字贸易创新发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培育和增强数字贸易竞争新优势。”9月13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在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务贸易发展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
当前,随着数字贸易快速发展,数字贸易规则成为国际经贸规则的重点议题。在多边、双边和区域层面,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正在加快构建。
王一鸣说,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迅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展现出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水平与美欧等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规则体系有待健全,与国际高标准规则对接水平有待提升,对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有待增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对此,王一鸣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快建立数字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的基础制度,完善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制度和政策框架。进一步放宽数字服务市场外资准入,探索实施数字贸易“负面清单”与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在保证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为发展数字贸易营造更为便利的环境。
二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以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为契机,推动数字贸易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同国际高标准规则对接。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实施更高水平开放措施,打造数字贸易开放新高地。探索建立“数字贸易港”,推动建立“数字自由贸易区”,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
三是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对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鼓励数字智能技术与金融、保险、教育、医疗等行业深度融合,推动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专业服务、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型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提高数字知识产权服务、软件、算法、算力等新型数字服务比重,提升数字贸易价值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四是持续扩大数字贸易合作“朋友圈”。积极参与和推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就电子支付、电信服务、ICT产品等议题达成共识。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和区域组织国际规则制定。高水平履行《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电子商务规制,推进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推动已商签的数字贸易条款按照高标准规制进一步升级。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多双边和区域数字贸易对话与合作,加快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开展电子商务务实合作。
本次论坛由中国发展出版社、北京市商务局、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共同主办,主题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